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9-03-25 08:00:00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
    接市政府办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2019年4月5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节假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值班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应急值守、防火安全、社会稳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工作。要加大森林防火知识和相关法规宣传力度,提倡文明祭祀,增强群众防火意识,落实专人加大巡护密度,严控野外火源,切实做到火灾隐患早发现、早处理。要做好应急准备,细化应急措施,强化应急联动,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能及时报告、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和敏感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区政府,确保人民群众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体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国资办、区信访局、区气象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区消防大队、国网东兴供电公司等单位每日16:00前,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当日值班情况和突发事件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其他单位遇有突发事件,也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四、请各单位于2019年4月1日(星期一)前,将清明节值班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区政府总值班室(联系电话:2252016,传真:2249711)。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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