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东兴区汉安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03-19 08:00:00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区政府办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东兴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现将《内江市东兴区汉安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内江市东兴区汉安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为更好、更快推进汉安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汉安湖项目用地东兴区部分涉及东兴街道圣林村1、2、3、4社,桐麻村5、7社,大明村8、9社,赛峨村1社,总用地面积1509.931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2.98亩),目前取得征地批文面积579.198亩,涉及内江市2014年第19批、2018年第1批、10批、11批、23批城市建设批复文件,暂无批文面积927.75亩。项目征地预计农转非1725人,拆除农房约450幢,1050户,拆迁农房面积20万m2 ,需安置还房15万m2,预计总征拆安置费用为123467.77万元(以实际为准)。
  二、成立组织机构
  经研究,决定成立汉安湖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康厚林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洪亮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黄林松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曾 强 区统征中心主任
      徐 松 区财政局局长
      黄学章 东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邓 伟 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征地拆迁、资金保障、法律保障3个工作组:
  (一)征地拆迁工作组
  组 长:黄学章 东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曾 强 区统征中心主任
  副组长:邓 伟 东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洋 区统征中心副主任
  成 员:刘 军 东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 建 东兴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开彬 区统征中心综合股股长
  东兴街道及区统征中心各抽调5名工作人员,涉及部门、镇(街道)抽调相关人员,连同所涉村社干部一并充实征地拆迁工作组。
  (二)资金保障组
  组 长:徐 松 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唐 琪 区财政局副局长
      朱小平 东兴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由区财政局、东兴街道财政管理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三)法律保障组
  组 长:李泳渝 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林 峰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 启 区法院副院长
      赵帮国 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刘茂春 区司法局副局长
      廖鹏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陶 鹏 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成 员:由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法院、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公安分局抽调人员组成。
  三、各社实施征拆总体安排
  汉安湖项目用地东兴区部分已取得批文面积579.20亩,暂未取得批文面积927.75亩。对已取得批文土地和暂未取得批文土地分三个批次实施土地征收补偿。
  (一)第一批次征地(761.3595亩,大部分已取得批文)。包括圣林村1、2、3、4社,桐麻村5、7社已取得征地批文的土地,实施部分征地。根据项目后期用地需要,结合征地拆迁工作实际和被征地拆迁社群众意愿,圣林3社采取全征全转,全社总面积521.33亩,其中已批回面积339.17亩,已报待批面积162.81亩(2019年23城),未报批的边角余地19.35亩。
  (二)第二批次征地(161.70亩,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待批)。不含第一批次圣林3社已征162.81亩。包括2019年第23批城市建设用地涉及的圣林村1社、大明村8社、桐麻村5、7社部分土地。目前已组卷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待批复。
  (三)第三阶段征拆(629.79亩,组卷待报批次)。
  不含第一批次圣林3社已征19.35亩。包括圣林村1、2社,大明村7、8社,桐麻村5、7社部分土地。目前正在组卷待报征。
  四、征拆时序计划
  (一)第一阶段土地征拆时序
  1.2020年3月:宣传动员、核对边界、地类等基础数据,签订三补协议。
  2.2020年4月:丈量土地、农房,清理构建筑物、各社研究分配方案。
  3.2020年5至7月: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拆除农房、按项目要求分批次供地,同步办理失地农民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
  (二)第二、三阶段土地征拆时序。
  预计在取得批文后5个月内完成征地拆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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