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定余梅任东兴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2020-09-30 08:00:00 来源: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网 作者:区融媒体中心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9月28日,东兴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任命余梅同志为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决定接受康厚林同志辞去东兴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会议决定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余梅为东兴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内江市东兴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内江市东兴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及其它书面报告。并对有关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拟任免干部的任职打算报告,投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会议决定任命余梅同志为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会议决定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余梅为东兴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王俊英为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局长;曾祥东为内江市东兴区统计局局长。任命曹琼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黄超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石兰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杨辉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夏浩凯为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会上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并向东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余梅等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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