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镇元通村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第三批)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19-11-18 08:00:00 来源:资中县人民政府 作者:龙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龙山镇元通村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第三批)公路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资中县龙山镇元通村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第三批)公路建设工程石院村委托公开邀请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选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山镇元通村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第三批)公路建设工程

2、项目业主:龙山镇石院村村委会

3、建设内容:新建宽3.5米水泥公路2.70公里,路基宽为4.5米有效路面为二灰路面宽3.7米,厚0.16米水泥路面宽3.5米,厚0.18米。具体工程质量和工程内容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为准。

4、项目预算总投资162.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30.0万元,社会资金投入(含农户自筹)资金32.5万元。具体工程价款以财政评审资金作为结算依据,不超过预算总投资

5、建设地点:龙山镇元通村

6、工期要求:201912月底完成。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191118日至1120日。

报名时间为1天,20191121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请到龙山镇综合办报名。同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留复印件;

3、法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资格证复印件

5、交纳标保证金缴费凭证;

6、拟参加竞选的施工队伍需向龙山镇财政所缴纳6.5万元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待项目实施主体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后予以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并据实清算

五、施工队伍选择方式

1、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施工企业,参加施工单位选择大会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程序为:在县级相关部门、镇和项目村代表的现场监督下,由项目村所推选的代表,在通过合符性审查并按期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施工队伍中,先抽取施工单位排序,然后分三次随机抽取1家作为施工队伍。第一次抽取的施工队伍作为第一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作为第二候选人,第三次抽取的作为第三候选人。

2、若报名通过合符性审查并按期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施工队伍少于3家,发布第二次公告,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并通过合符性审查的施工队伍仍然少于3家,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1)通过合符性审查并按期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施工队伍为2家时,分两次每次各随机抽取1家作为候选施工队伍。第一次抽取的施工队伍为第一候选人,第二次抽取的为第二候选人。(2)通过合符性审查并按期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施工队伍为1家时,经项目实施主体提出书面申请并报告乡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可将该施工队伍直接确定为候选施工队伍。

3、中选施工队伍的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区内对抽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第一候选人为选定的施工队伍,并由项目实施主体发出《中选通知书》。若第一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没收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第二候选人替补成为选定的施工队伍,以此类推。

4、合同签订和履约保证金的缴纳:项目实施主体应于中选通知书发出的10日内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按不低于合同金额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金由镇财政所代管,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拨付。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1下午1800时

2、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资中县龙山镇财政所

3、开户行:资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山分社

4、银行账号:88100120002535801

5、资金名称:龙山镇元通村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第三批)公路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832-5370312;

 

资中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91118



附件:元通村招标公告(第三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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