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资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省首例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口罩诈骗案。为防止人员聚集产生新冠肺炎交叉感染,此次审理依托“云上法庭”信息化技术,县法院、县检察院、资中看守所等三方通过视频连线开庭审理。 审判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被告人何某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于2月1日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医用口罩出售消息,骗取钱财23万元的侦查情况。被告人何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劝诫广大群众不要像他一样走上犯罪道路。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销售疫情防控口罩等手段实施诈骗,数额巨大,有社会危险性,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何某有犯罪前科、疫情期间实施诈骗的从重处罚情节和坦白、退赔部分损失、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结合案件事实,一审宣判:被告人何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按规定告知何某,若有不服,可于10日内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