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二)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0-05-14 15:44:07 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发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北仑区现已完成浙江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二)的整改工作,达到了整改目标。现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编号三十二)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部分县(市、区)环保基础设施存在欠账,统筹推进不够有力。2018年1-9月,宁波市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投资呈现负增长,其中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投资同比下降42.6%。

整改目标:坚持加大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投资建设,2019年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投资保持正增长。

整改措施:统筹推进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建设。

(一)落实整改方案,协调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对接。

(二)编制项目计划,明确项目进度,落实统计入库。

(三)强化项目监测,推进投资考核,确保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每年出台《关于分解下达有效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将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高新技术产业、民间投资、产业类等6个结构分解为11项指标,确定年度总量及增速目标。

整改完成情况:在《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有效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的指导下,2019年北仑区本级统计口径累计完成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9746万元、位列全市第4,增幅126.5%、位列全市第2,已超过2018年全年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投资4302万。

附件:《仑发改[2019]19号关于分解下达2019有效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tif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联系电话:0574-8938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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