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意见,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北仑区现已完成浙江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二)的整改工作,达到了整改目标。现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编号三十二)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部分县(市、区)环保基础设施存在欠账,统筹推进不够有力。2018年1-9月,宁波市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投资呈现负增长,其中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投资同比下降42.6%。 整改目标:坚持加大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投资建设,2019年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投资保持正增长。 整改措施:统筹推进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建设。 (一)落实整改方案,协调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对接。 (二)编制项目计划,明确项目进度,落实统计入库。 (三)强化项目监测,推进投资考核,确保整改到位。 (四)建立长效投入机制,每年出台《关于分解下达有效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将生态环保和公共设施、高新技术产业、民间投资、产业类等6个结构分解为11项指标,确定年度总量及增速目标。 整改完成情况:在《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有效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的指导下,2019年北仑区本级统计口径累计完成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投资9746万元、位列全市第4,增幅126.5%、位列全市第2,已超过2018年全年生态环保和环境治理业投资4302万。 附件:《仑发改[2019]19号关于分解下达2019有效投资目标任务的通知.tif》 公示时间:2020年5月14日至5月20日 联系电话:0574-89383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