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机构: 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发〔2015〕)548号精神,2019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共计177.8056万元。 现行拨付145.5766万元,其中市补45.1653万元,区补100.4113万元。 请各养老机构收到文件后,到区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敬老院、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中村里岙养老院区级补助资金由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财政局支出。 附:2019年度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分配汇总表.docx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2020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