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海曙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第二批)核销的公告

2018-12-19 08:00:00 来源: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作者:海曙区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我区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完成治理。根据《浙江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管理办法》(浙土资规〔2017〕8号)要求,经横街镇人民政府申报,浙江省工程勘察院调查认定,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海曙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横街镇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核销。现予以公告。


序号

乡镇

隐患点编号

隐患点名称

核销理由

1

横街镇

330203010010

横街镇梅梁桥精磊厂西侧滑坡

已治理


公告日期: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0574-87237660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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