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员调动(流动)政策规定,现将拟调动(流动)人员 公示如下: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调动(流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鄞州区人社局反映,电话89293241。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