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意见(试行)》(甬建发〔2017〕178号)和《2018年鄞州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鄞建〔2018〕24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申报原始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中山小区37号、兰亭绿源80号楼道两部电梯加装补助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从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疑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向我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89296703。 宁波市鄞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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