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宁波市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01-02 08:00:00 来源: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作者:今日镇海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年12月31日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宁波市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宁波市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中旬召开,会期预计4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宁波市镇海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批准宁波市镇海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查宁波市镇海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和决定2020年镇海区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院长;

九、选举宁波市镇海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十、通过镇海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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