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江海塘、水闸泵站、水库和山塘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及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江海塘、水闸泵站、小型水库和重要山塘安全管理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江海塘、水闸泵站和各水库山塘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防汛职责,逐级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江海塘、水闸泵站、水库和山塘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依法加强对江海塘、水闸泵站、水库和山塘安全运行的行业监督管理。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其中,江海塘防汛职责划分为: 海塘:镇海炼化灰库塘、镇海电厂三号灰库塘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公司做好日常管理,承担防汛责任;镇海港区围海造地海塘由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港埠分公司做好日常管理,并承担防汛责任;泥螺山围垦塘、新泓口围垦塘、养殖围垦工程海塘、由镇海区农业农村局承担防汛责任。 甬江塘:城区段(招宝山大桥至张鑑碶闸)由镇海区城管局承担防汛责任,农村段(张鑑碶闸至宁波大学江北区交界处)由蛟川街道和庄市街道承担各自辖区内甬江堤防的防汛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