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卫生健康局公告
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福安市阳头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标准,同意医疗机构变更法人及负责人,现变更公告如下:
原法定代表人:缪宋光 新法定代表人:黄树斌
原主要负责人:缪宋光 新主要负责人:黄树斌
福安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