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商务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福建省升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外〔2019〕6号)及《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宁德市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外〔2019〕17号)要求,为做好市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各相关企业必须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以便后续申请商务专项资金支持。 特此函告。 福安市商务局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