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2020〕57号 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 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时代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发〔2020〕1号)和《福安市科学技术(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安科〔2019〕8号)有关规定,开展福安市第二批科学技术(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福安市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或经济合作组织)资格,成立1年以上,具备良好基础设施的经营实体,财务制度健全。 2、基地主要产品与当地农村产业发展关联度大,重视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和应用,技术水平在当地同行业具有先进性,对周边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或具有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推广的试验示范作用。在当地具有带动农户提升经济效益和推进脱贫致富的领头作用。 3、基地集中连片并达到以下规模 (1)种植业:粮油类作物种植面积100亩以上,蔬菜、瓜果种植面积50亩以上,茶园面积150亩以上,经济林100亩以上,苗木花卉等种植面积50亩以上,中药材种植面积20亩以上,食用菌8万筒或3500平方米以上。 (2)养殖业:年产值60万元以上,其它特种养殖规模适度。 (3)农副产品加工业:年产值70万元以上或厂房面积500㎡以上,对促进当地种植、养殖业发展效益明显。 4、申报单位、基地负责人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人员。 5、基地有技术实力较强的科研单位、高等院校作技术支撑,具有科技特派员(或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人员)3人以上,能满足基地建设对科技人员需求的科技团队。 二、申报材料 (一)《福安市科学技术(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包括:1、基本情况:①发展过程;②基地规模;③硬件设施;④科研团队;⑤特色专长。2、建设规划:①目标定位:②主营产业;③创新领域;④发展方向;⑤组织保障。3、现有成效及计划:①科技创新成果;②经济效益;③社会效益;④未来科技示范工作计划。) (三)附件材料(复印件请核对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财务人员身份证和任职资格证书。 2、示范基地的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3、示范基地管理人员职责分工文件。 4、示范基地设施、设备、用地、用房等的权属证明材料。 5、示范基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产品质量等相关证明材料。 6、现有科研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身份证号码)。 7、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职业教育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开展技术合作协议。 8、近五年承担科研项目(任务)情况(提供立项批准文件或验收报告、有关成果证书)。 9、当前计划实施的科研课题、科技项目情况列表。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单位,按申报材料要求,填写《福安市科学技术(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上《示范基地建设方案》文本,以及附件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查盖章。 (二)资格审查。市科学技术局对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提出入围建议名单。 (三)择优认定。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对入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示范基地认定名单,印发认定文件,予以命名授牌。经认定的示范基地,给予工作经费2万元,并实行单列管理,优先支持示范基地实施科技项目。 四、申报时间 以上书面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三份,统一使用A4纸竖装、胶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小四号字,字体用仿宋-GB2312,正文中的大小标题用宋体加黑,装订成册的书面申报材料应统一编好页码,并做好申报材料目录。于2021年1月20日前统一向福安市科学技术局推荐申报,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fakjj2007@126.com。 五、联系方式 福安市科技局技术市场股 联系人:王云强、陈琰辉、陈卫娜 联系电话:6350218 传真:6350288 地 址:福安市阳头街道栖云东路151号A单元201 附件:福安市科学技术(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申报表 福安市科学技术局 福安市财政局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中共福安市委办公室,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各开发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福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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