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龙安
开发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确认事项
清单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科室、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18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福鼎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综﹝2016﹞241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确认事项清单为112项,其中:公共服务事项59、行政给付事项4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行政许可事项44项,其他行政权利事项4项。
即日起我区清单内所涉及各相关股室站所、区直相关单位和人员按照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确认事项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确认事项清单履行职责的股室站所、区直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2019年市龙安开发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增减清单
2、2019年度福鼎市龙安开发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确认事项清单
龙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