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一期)已列入蕉城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加快项目土地征收,维护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现就启动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车里湾垦区内沈海高速南侧,拟征收总面积约60.8149公顷(912.2235亩),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征地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宁德时代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车里湾一期)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公告之日起,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具体调查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种、抢建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上述行为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图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