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9〕98号)文件精神,经过落实屏南县有1家符合贷款贴息,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1月18日—1月25日。
监督电话:
县 财 政 局 :0593-3328700
县农业农村局:0593-3322131
屏南县农业农村局 屏南县财政局
2020月1日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