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 县检察院:巧借“外脑” 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2020-09-11 11:45:00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 作者:今日寿宁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近日,寿宁县检察院探索出台《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创新机制,巧借“外脑”,借助行政机关专业优势破解跨领域公益诉讼保护专业难题,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质效。


根据《工作办法》规定,寿宁县检察院召开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聘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龚少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总监金柏树、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缪道斌、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龚林斌、县林业局高级工程师李小莲、县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股负责人陈腾飞及宁德市寿宁生态环境保护局综合执法大队一级科员魏鑫等7人为县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


聘任仪式上,受聘的七位检察官助理纷纷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公益诉讼意义。只有站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高度理解和把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方能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共同发力促进依法行政。要发挥专业优势,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自身的行政执法实践和专业知识优势,与检察官们通力协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供强有力的专业理论和技术支持,切实保障办案质量和效果。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切实履行辅助职责。在检察官的指导下,根据相关规定履职协助办案,同时要严格遵守检察机关的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保守办案中的各项秘密,以身作则当好法律表率。

集众智可定良策,合众力必兴伟业。公益诉讼检察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崭新业务,从有关行政机关选聘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是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有益探索。(县委改革办供稿)



编辑:黄蕊云

校对:刘守芳

责编:吴信德

编审:刘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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