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墩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申请际头等3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规模面积变更的请示》(周李政〔2020〕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旧村复垦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3〕329号)有关规定,按照“群众自觉自愿”的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旧村复垦项目规模面积变更调整方案。
周宁县李墩镇际头等3个村2017年旧村复垦项目原批复面积14.99亩,省自然资源厅核定14.79亩,现变更为10.12亩。
二、请你镇加强对项目的实施管理,严格执行旧村复垦项目管理制度,按照变更调整方案,抓紧施工进度,把好工程质量关,确保于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整治。
周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