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告

2019-02-21 08:53:22 来源:周宁新闻网 作者:周宁县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推出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现通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福建省对本省范围内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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