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强化全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措施的通知》(豫交[2020]64号)、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2020]26号)和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20]117号)等文件精神要求,汝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要退出道路运输市场,现将相关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车辆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汝州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注销清单.xls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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