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管理,保障道路运输货运行业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现对汝州市13家道路运输企业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业户应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汝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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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管理,保障道路运输货运行业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河南省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以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规定,现对汝州市13家道路运输企业所持有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凡被注销的业户应立即停止一切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汝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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