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新政任〔2018〕1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平新组干〔2017〕39号、平新组干〔2017〕40号文件,经区第十届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周伯科同志任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免去其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张芳同志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吴斌同志任区信息中心主任,免去其区金融办副主任职务;孙艳军同志任区目标办副主任;王军雷同志任区科技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严榕同志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曙光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远红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商务局副局长职务;苏强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郝星光同志任区房屋征收办公室主任;李鸿超同志任区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职务;常卫东同志任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张永胜同志任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徐倩同志任区商务局副局长;史磊同志任区招商局局长;郭晓峰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王水亮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
平新政任〔2018〕2号 焦店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平新组干〔2018〕5号文件,经区第十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李兵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免去其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满燕楠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周强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