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王桢带领督查组,对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木林乡崖窑村、黄花乡凉水泉村、新窑镇西刘村及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县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经济合作社组建、股权设置、股份合作制改革及“三资”监管平台运行、产权交易平台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督查指导。 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认为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工作推进有力、改革成效明显。督查组指出: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特别是集体资产数额较大的城中村组建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盘活集体资产资源,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平分享改革红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