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我县利用中央、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计划实施的幼儿园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及时反映给我们,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 一、公示时间:2020年3月30日至4月3日,共5个工作日。 二、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泾川县教育局 联系电话:0933-5928823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工作日)
附:泾川县2020年中央、省级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分配表.xlsx
泾川县教育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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