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关于残疾评定结果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6日,新申请残疾人证评定结果予以公示(根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公示日期: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33—5985809 附件: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6日残疾人证评定结果花名册.xlsx
泾川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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