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农户(组织)自主购机、申报,农机部门系统录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第四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向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天,即11月24日-12月14日。
投诉部门:泾川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电 话:0933-5936882
联系人:张 婷
附件:泾川县2020年第四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示表
泾川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