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人民医院新冠病毒生物安全实验室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3号、灵财采函【202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财采【2020】2号、灵台县财政局文件灵财采发【2020】9号、灵台县人民医院灵医呈【2020】108号文件批准采购,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灵台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诚邀平凉辉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陇汇鑫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平凉有限公司前来参加本项目招标,相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 :GSRC-2020-025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1、本项目预算金额:127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为无效投标(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4.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所投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原件);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将原件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贰份)。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9日至2020年5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在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灵台县溪河小区六号楼四单元3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0年6月5日9时00分。地点:灵台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6101 2102 0000 0338 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金额:25000.00元,大写:贰万伍仟元整 3、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GSRC-2020-025。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灵台县门户网、甘肃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人民医院 地 址:灵台县城东街151号 联系人:董步高 电 话:13399337566 代理机构:甘肃荣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 联系人:郭永红 电 话:17793313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