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划定区域内允许临时摆摊设点的通告

2020-05-29 00:00:00 来源:甘肃·灵台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积极营造消费新场景,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助力复工复产,营造整洁有序、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合理设置外摆地摊区域,振兴地摊经济,增加弱势群体经济收入。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二、经营要求

  1.划定区域内的所有摊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摆摊经营,并根据区域走向将摊点摆放整齐,严禁在划定区域外及规定时间段外随意经营。 

  2.划定区域内的所有摊点一律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严禁噪音扰民;啤酒摊点经营户对来就餐、饮酒的市民有告知和制止不文明行为的义务,不得大声猜拳、行令,大声喧哗,不得随意酗酒、耍酒疯、喝酒闹事、打架斗殴,否则公安机关将进行治安处罚;城管执法局将取消其摊点经营资格。 

  3.啤酒夜市及烧烤摊点经营必须铺设地毯,保持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无油污污损;烧烤经营必须店内加工、店外用餐,严禁油烟污染环境;晚间经营结束后,将经营餐具及桌椅搬离,并清扫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置。 

  4.严格落实各经营商户自主管理及主体责任。各经营摊点必须设置垃圾收集箱,主动自觉收集垃圾,严禁破坏经营区域周围环境卫生及园林绿篱、树木。 

  5.各经营摊点要在划定区域内合理占用摊位,严禁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市民正常生活、娱乐。 

  6.各经营摊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斑马线、盲道及十字路口,确保行人通行安全顺畅。 

  三、服务措施 

  县城管执法局将根据工作实际为各经营业主及摊贩提供最大便利,适当延长部分区域内路灯照明时间;指导督促商户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收运处置等工作;坚持落实错时上岗制度,维持城区临时摊点经营秩序和市容环境。 

  各经营摊点必须严格遵守以上经营制度,严禁在划定区域外擅自摆摊设点、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届时,县城管执法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大队、城市社区、房产服务中心等部门随机抽查检查,对违规经营的摊点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取上限处罚;对违规三次以上的摊点将坚决予以取缔。请各经营摊点遵纪守法、密切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及生活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灵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0年5月29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