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医疗保障局2020年申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公示 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普人社发〔2016〕138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药机构的通知》(普医保〔2019〕35号)、《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补充通知》(普医保〔2019〕52号)文件要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组织评估专家对2020年就景谷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了评分,经景谷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审工作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6月19 日至 6 月27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景谷医疗保障局申请复核,联系电话:0879—3067680。 附件:《景谷医疗保障局2020年景谷申报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通过的结果》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0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