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云南省)景谷县大凹子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内容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85号)的要求,北京中鑫众合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云南省)景谷县大凹子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鑫众合评报〔2019〕第048号),现将该采矿权评估报告等(见附件1)内容公示如下。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联系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响水路4号;邮政编码:666400; 联系人及电话:佘德毅,0879-5228172。 附件1:《(云南省)景谷县大凹子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中鑫众合评报〔2019〕第048号)。 附件2: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