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23号
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持续暴发蔓延,我县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出现零星散发本土疫情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冬春季节是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期,随着春节临近,人员交往流动频繁,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交织加剧。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人员排查管控 (一)严格管控入境人员。入境人员一律按云南省正在执行的有关规定开展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核酸检测。严禁涉及跨国婚姻人员到境外走亲访友和接待、容留、藏匿境外亲友,违者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格网格化管理。全县各乡(镇)、村组(社区)实施封闭式网格化管理,对进入孟连县的交通要道、渡口、通道实行24小时严格查控,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营业执照、房产证明、单位(企业)、村组(社区)等有效合规证明)的一律进行劝返。凡21天内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孟返孟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入住宾馆酒店(民宿、客栈)报告,并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在外地完成隔离观察的返孟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证明,并纳入网格化管理。 (三)严格返乡人员管理。外出务工人员非必要,尽量留在工作地过春节,确需返乡的,要主动了解目的地防控要求,提前3天向所属村(社区)报备。选择合适的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全程做好自我防护。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务工,禁止到境外务工。 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一)全面暂停县城、乡(镇)各类赶集(赶街)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一律取消内部系统团拜、联欢、聚餐等活动,严格管控大型文体活动、商务、宴会、庆祝等聚集性活动,不搞亲朋好友之间宴请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二)红白喜事按“红事延办、白事简办”原则进行,并按规定向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并扫健康码亮行程卡。严禁邀请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单位干部职工需按照干管权限向纪检部门报备。 (三)农村一律不得举办商业演出、民间庙会、杀猪宴等活动;取消祠堂(宗祠、祖屋)落成、宗族祭祀、家族修谱、新年祈福等聚集性活动。 四、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全县范围内全面暂停进口冷链食品(畜禽肉和水产品)进入市场流通销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加强对集贸市场、冷库、水产品专营店、超市、餐饮等相关行业关键场所进口冷链食品的管控。主动使用“云智溯”信息系统,发现问题拨打12345进行举报。 (二)严格交通客流管控。严格落实司机和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制度,加强规范防护。实名购票、对号入座,加强客流班次调控,严格执行扫健康码亮行程卡筛查措施。同时,做好候车室等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提高人员通行效率。 (三)严格管控疫情信息。广大居民应当从官方渠道获知疫情信息,避免轻信微信、抖音等自媒体平台传播的不实消息,不得随意通过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和散播未经证实的言论和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效线索视情况给予奖励。发现偷渡人员及“三非”人员应立即向村(社区)报告或拨打“110”举报,严禁组织、参与、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及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和“三非”人员,违者依法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五、个人防护管理 (一)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孟。确需离孟的须报本单位同意,并严格按干管权限审批,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须,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非必须,不出行。 (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冬春季疫情防控和流感防治要求,做到常通风、勤洗手、少聚集,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厢式电梯必须佩戴口罩。 六、落实防疫责任 (一)坚持疫情防控全县“一盘棋”的原则。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加强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属地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及个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对拒不配合防疫要求的人员,单位和商家有权拒绝其进入。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责任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人员,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孟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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