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及交通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按照省、市关于实施交通管制的相关规定,结合思茅区道路交通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控范围 对普洱北检查站、普洱南检查站、思江路口检查站、南岛河检查站、老磨思路检查站5个区级交通要道检查点加强管控。各乡(镇)、村(组)结合实际,合理设点组织管控。 二、管控对象 凡需进入思茅城区的以下类别人员、车辆按照程序进行核查后予以放行。
1.长期在思茅城区工作生活且2020年1月24日后未离开过思茅区的; 2.2020年1月24日后离开普洱市未到过湖北疫区返回的,由单位或社区督促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 3. 2020年1月24日后离开思茅区到过湖北疫区返回的,一律到指定地点进行留验观察14天。 (二)非普洱户籍人员长期在思茅城区工作生活且2020年1月24日后未离开过思茅区的。1月24日后离开过思茅返回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证明、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结婚证等),经查验有湖北旅居史或体温异常者一律到指定地点留验观察;其余人员及时向所在社区报到,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观察。 (三)救灾物资、医药配送、生活物资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维护畜牧业正常产销秩序保障肉蛋奶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规定的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畜产品等物资运输车辆; (四)军警、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应急专用车辆; (五)外地公务用车(须出示公务函); (六)因企业复工复产返思经审核批准的。 其他人员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思茅城区,对提供虚假信息,拒不服从管理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管控时间 本通告自2月10日0时起执行,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9—2851118。 特此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管控措施做适当调整,以此件为准。) 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