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10月27日,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城北派出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在辖区组织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专项工作。
行动中,城北派出所民警对辖区警服服装市场进行全面排查,严防非法制造、贩卖。同时深入保安服务、小区门卫、停车收费等场所,全面查纠保安员着装不规范或保安从业单位非法使用警服等现象,防止非法穿着、使用警服。当日下午,派出所对辖区两家非法销售警用器材、警服及保安员穿着、佩戴防制警用制式服装、标志单位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民警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希望广大群众在平时的生活中提高警惕,若遇到有人自称警察时,一定对其服装和相关证件真伪进行仔细辨别。同时也不要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去购买一些仿制的假警服,为了逞一时的潇洒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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