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0号通告)精神,镇沅为低风险地区。为满足企业复工复产和群众出行需求,不断做好人员错峰返程道路客运保障工作,经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恢复镇沅县道路客运班线,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恢复时间 自2020年2月20日24:00起。 二、恢复运营范围和要求 1.全面恢复县内、县际客运班线。 2.市际班线、秀山码头客运船舶根据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恢复运营。 3.县交通运输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格督促客运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客运企业要按低风险地区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4.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网约车恢复运营时间由职能部门另行通知。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