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6月上旬开始,县区交叉、联动巡察组和区委巡察组分别对区法院、区委政法委、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梧塘镇、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常规巡察,对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区供销社进行巡察“回头看”,并开展脱贫攻坚“十百千”专项巡察暨扶贫领域巡察“再回头”专项督导、优化营商环境暨“放管服”改革巡察“回头看”工作。日前,4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