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及意义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于2019年先后出台了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综上,制定出台《涵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二、起草依据
主要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34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综〔2019〕42号)等相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及亮点
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加强组织实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提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的改革主要目标,具体实现步骤是2019年上半年,我区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
第二部分统一审批流程,主要是通过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梳理公布专项审批流程、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八项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品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简化事前审批流程。
第三部分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主要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升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其中在第1小点“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中,我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提出对通过“多规合一”信息联动平台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可先行立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四部分统一监管方式,主要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将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服务报建报装工作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与相关审批阶段同步推进,提升市政公用服务水平。
第五部分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加强统筹领导、加强业务培训、严格督促落实、做好宣传引导、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等五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