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等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0年4月4日16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对地块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前提出,意向用地者提交申请书后,视为对土地使用权、地块现状、道路畅通等情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地址:秀屿区笏石镇桃李街330号 单位: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351146 联系电话:5851772 联系人:邹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意向业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在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建设。年内未能完成项目《施工许可证》的,予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莆田市秀屿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