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入秀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

2020-03-23 08:00:00 来源:秀屿新闻网 作者:秀屿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境外入闽人员健康管理,保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9日零时起,对所有14天内有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目的地为秀屿的入秀人员,无论是外国公民还是中国公民一视同仁,实行14天集中医学观察。原已经居家医学观察的境外入秀人员可继续实行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管理。

二、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孕产妇、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医学观察的人员,经提前申请获得批准,并签订居家观察告知、承诺书,入境后可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执行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管理要求。

三、集中医学观察期间产生的费用由观察对象自行承担,对确有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可视情减免。

四、所有境外入秀人员要主动配合,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体温检测、医学巡查、集中医学观察等措施。对刻意隐瞒、虚报境外(含台港澳)旅居史,拒不接受集中医学观察或治疗,或不遵守居家观察有关规定,或是其他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请3月5日后从境外回来的乡亲务必于3月23日上午9点前主动向居住地村(居)报告。请广大父老乡亲共同监督,如有发现境外入秀人员不按规定向村(居)报告,未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满14天私自外出的,请务必在第一时间拨打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进行举报。

六、举报方式

1.举报人可通过电话5851266进行举报。

2.举报人须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

3.工作人员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给予举报人奖励500元和200个口罩。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第一举报人。同一线索分别向区、镇两级举报的,由镇兑现奖励。

5.未尽事宜由秀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负责解释。本通告自2020年3月22日起执行,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废止。

秀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 年 3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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