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的通知附件下载相关链接

2020-03-26 00:00:00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指挥部,区直各单位: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但疫情尚未结束,输入性风险依然严峻复杂。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清明节期间因人员大量流动、聚集而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坚决避免疫情回弹反复,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祭扫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暂停到殡仪馆、各类公墓和骨灰楼堂等骨灰安葬(放)场所及非集中安葬(放)的零散坟墓现场祭扫活动,倡导群众疫情防控结束后再进行现场祭扫。

二、落实属地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力量,对骨灰集中安葬(放)场所实行封闭式管理;非集中安葬(放)的零散坟墓,各镇、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强化管控,做好祭扫人员的劝返工作。

三、倡导简约祭扫

骨灰集中安葬(放)场所由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代为统一祭扫。积极引导殡葬管理机构尽可能提供网络祭扫、代为祭扫和敬献鲜花等替代性服务,非集中安放的零散坟墓,采取非实地祭扫,满足亲属悼念逝者、寄托哀思、缅怀先人的需求。

四、注重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等形式,及时广泛发布信息,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推行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带头做好表率。广大市民要积极动员在外的亲属暂不返乡祭扫。要加强舆情研判及应对处置,正确对待群众和媒体监督,及时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清明节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人员假日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区民政局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并在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执行全国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

秀屿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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