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立信招秀[2020]01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机关幼儿园教学区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 2) 工程建设规模:约386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秀屿区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5)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4.1招标人自2020年4月27日起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下载的为准。 6. 4.2本项目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 4.3开标前招标人不与投标人接触,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以书面信函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莆田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陆万肆仟元整(¥64000元),投标人可以在截标前以现金缴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莆田市秀屿区教育局第三会议室;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人不接收投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教育专栏(http://www.ptxy.gov.cn/ztzl/jyzl/)发布招标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秀屿区兴秀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秀屿区 电话:13850289328 联系人: 许女士
招标代理:福建立信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丰美小区十号楼5层 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4-22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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