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二十条措施政策解读附件下载相关链接

2018-09-20 00:00:00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起草背景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改进莆田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力推动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市金融办会同市人行、市银监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8〕162号)、《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助推福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福银[2018]190号)、《福建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实体经济金融服务进一步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指导意见的通知》(闽金融办[2018]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莆田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分别向各银行机构、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管委会)书面征求意见、于2018年9月6日召集部份银行机构负责人讨论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对各单位的反馈及建议相应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莆田市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二十条措施》(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一)引导机构回归服务实体本源。从银行端提出各银行机构采取扩大小微企业融资审批权限、贯彻落实“四单”原则、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模式、提升普惠信贷标准、提升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切实落实尽职免责、分类考核政策目标、切实降低融资成本、落实续贷推广目标等措施,切实落实各级有关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政策目标。
  (二)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从政府端提出相关部门通过打造小微企业融资信息平台,发挥政策性、行业性、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积极对接各类风险补偿优惠政策、鼓励设立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金池、完善小微金融服务良好司法环境、加强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小微企业融资对接等措施,推动银行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贷款门槛,增加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
  (三)主动作为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