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政策解读附件下载相关链接

2019-05-08 00:00:00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201955日,秀屿区应急管理局、秀屿区自然资源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秀屿区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莆秀自然资〔20191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秀屿国土资源分局在上年度秀屿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新的精神和要求,结合秀屿区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和相关责任人变动情况,会同住建、水利、交通、教育等部门充实完善后,由区政府颁发实施。

二、《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六部分,涉及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地质灾害监测人责任人、等内容。

(一)主要介绍我区地质概况、地质灾害点分布、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和影响因素并简要预测我区年度气候和灾情情况,明确地灾防治工作重点时段和区域。

(二)明确地质灾害点的监测人和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做好修订转移预案、发放明白卡等工作,组织灾后重建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三)制定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值守和巡查,建立群防群测体系,做好相关人员知识培训和制度落实工作。

(四)阐明发生灾情或险情时启动应急响应,主要有发生灾情或险情时报告时限和内容、抢险救灾工作内容、灾情应急调查等,为减灾工作奠定基础。

(五)介绍地质灾害隐患消除工作,主要包括搬迁避让、工程治理及降险处理,并明确隐患消除工作资金保障。

(六)明确各相关职能部分的职责分工,做到部门合作,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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