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屿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政策解读附件下载相关链接

2019-06-27 00:00:00 来源: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文件的出台背景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于2018年结束,我区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区四项指数同比前三年均取得了下降。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造成人身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易发多发,特别是随着人、车、路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新的风险和隐患不断涌现。为巩固综合整治成效,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2019-2021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起草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区道安办通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草拟《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镇人民政府、20个区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以贯彻落实《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文件精神为主线,吸收我区各级探索的成功经验,规整一些日常做法,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共4大点,30小点,结构与市方案基本对应。

第一大点“总体目标”。制定三年整体工作目标,主要是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下降5%以上。

第二大点“主要任务分工”。主要从固化道安机制、强化源头监管、深化隐患排查、夯实基础基层、完善宣传教育等方面制定三年专项行动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明确各部门的道安职责分工,杜绝因职责分工不清而出现监管盲区。

第三大点“重点项目”。参照市“三年行动”方案,以实施一局一行动项目为载体,规定了区教育、工信、公安、住建、城市管理、交通、农业、文旅、应急、市场监管、气象等十一家区直行业领域部门的道安牵头职责,细化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合成共治。

第四大点“工作要求”规定道安工作的组织架构、日常机制运转和经费保障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督导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四、办事指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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