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的出台背景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于2018年结束,我区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区四项指数同比前三年均取得了下降。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造成人身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易发多发,特别是随着人、车、路增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新的风险和隐患不断涌现。为巩固综合整治成效,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2019-2021年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二、起草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区道安办通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草拟《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各镇人民政府、20个区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以贯彻落实《莆田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文件精神为主线,吸收我区各级探索的成功经验,规整一些日常做法,立足实际,务求实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案》共4大点,30小点,结构与市方案基本对应。
第一大点“总体目标”。制定三年整体工作目标,主要是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实现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年平均数与前三年(2016-2018年)的年平均数相比下降5%以上。
第二大点“主要任务分工”。主要从固化道安机制、强化源头监管、深化隐患排查、夯实基础基层、完善宣传教育等方面制定三年专项行动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明确各部门的道安职责分工,杜绝因职责分工不清而出现监管盲区。
第三大点“重点项目”。参照市“三年行动”方案,以实施“一局一行动”项目为载体,规定了区教育、工信、公安、住建、城市管理、交通、农业、文旅、应急、市场监管、气象等十一家区直行业领域部门的道安牵头职责,细化分工,做到齐抓共管、合成共治。
第四大点“工作要求”。规定道安工作的组织架构、日常机制运转和经费保障制度。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督导考评,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和做法;对工作被动应付、措施落实不力或事故多发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四、办事指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