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按照《南乐县贫困残疾人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乐政办〔2017〕53号),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3.424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南乐县贫困残疾人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乐政办〔2017〕53号),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均可同时享受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每年不少于1440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附件: 监督电话:0393—6222254
南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