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乐县县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

2019-11-25 17:28:00 来源: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政府 作者:县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乐编〔2019〕45号

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乐县县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濮办文〔2019〕3号)有关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全面实现权责清单与部门“三定”规定有机衔接,经过对县直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了县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列入县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的部门共28个,涉及行政权力3008项,其中:行政许可164项、行政处罚2197项、行政强制158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给付29项、行政检查149项、行政确认54项、其他职权249项。

县直各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目录行使职权,正确履行职能,规范行使权力,没有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利事项,不得擅自取消、转移权利和责任。各部门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的权责事项,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调整:行政权利(责任)事项新增、取消、下放或变更的,由行政权利实施部门提出调整意见,经县委编办初审、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以县委编办文件印发并向社会公布,每年向县委编委会议报告权责清单调整情况。

附件: 《南乐县县直部门权责清单目录》

http://file.nanle.gov.cn/attached/20200324/20200324173408_739.docx


中共南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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