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2017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2万亩、2.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2019-12-30 17:01:55 来源: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政府 作者:审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南乐县2017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2万亩、2.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20191225日公告)

2019年第7

 

南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19年6月19日至9月23日对南乐县2017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2万亩、2.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决算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南乐县2017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2万亩、2.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由濮财预【2016】536号文批准建设,其中1.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涉及杨村乡马庄村、李家村、东侯村、吴村集,共4个行政村,开发面积1.2万亩;2.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涉及杨村乡东南部魏庄、张胡庄、烟庄、徐庄、格大庄、曹八屯、赫庄、烟古屯、程庄、何庄,共计10个行政村,开发面积2.2万亩。项目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至2018年8月全部完工。截至审计日,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已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了验收。

(二)招标投标情况

 南乐县2017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1.2万亩、2.2万亩土地治理项目中两个植树工程标由南乐县杨村乡人民政府负责实施,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招标,其余标段均由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负责实施,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2017年5月8日开标。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濮阳市财政局濮财农开【2017】7号批复《关于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提前下达资金部分)实施计划的批复》,工程总投资额4767.1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292.3万元,省级配套1132.7万元,市级配套185万元,自筹资金(投劳折资)157.14万元。截至审计日支出合计3257.2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203.52万元,设计费7.5万元,监理费46.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及有关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基本完整,实行了项目法人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制,该项目建成后极大的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项目区灌溉效率,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1. 审计发现的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858517.98元

    四、审计处理及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南乐县审计局按规定程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建议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编制工程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应据实与施工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五、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正在组织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南乐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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