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9-12-30 17:01:58 来源:河南省南乐县人民政府 作者:审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南乐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19年12月25日公告)

2019年第10号

 

南乐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5月9日至6月30日,对南乐县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南乐县环境保护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一级预算单位,资金收支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承担落实市、县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等。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宣教股、环境影响评价股(总量股)、污染防治股,下属事业单位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产业集聚区环保监管所、环境监控中心等部门。截止2018年12月人员编制 60人,实有人员75人。

南乐县环境保护局账面反映: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3941638.36元。同期支出合计15697535.66元,其中:基本支出8466558.47元;项目支出6872906元;拨出经费240000元。

审计结果表明,南乐县环境保护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能基本反映其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处理、财政收支基本符合有关财经法规,会计核算基本规范。但也发现存在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列支费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等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领导签字报销费用49784元。

(二)不符合规定票据列支 123390元。

(三)购置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1700 元。

(四)固定资产移交未办理移交手续7689元。

(五)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政府采购57410元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南乐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南乐县环境保护局积极整改。同时建议南乐县环境保护局应严格执行报销手续,加强对发票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报销.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及时登记固定资产账簿以及在固定资产移交时办理相关手续等。

四、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南乐县环境保护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并按照要求正在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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