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确定新郑市等各县(市)为第三批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的函》(豫商建函【2018】2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9】11号)以及《南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等有关文件规定,委托第三方濮阳市融正会计师事务所,对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资金支持河南省博览事务局有限公司园区运营项目进行了项目审计验收。我局组织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了评审合格。 按照合同约定,河南省博览事务局有限公司通过绩效考核后,已经分两次收到项目中标款项,共计66万元整(其中第一次园区提升10万元,第二次电商宣传、电商培训、园区运营56万元),按照中标合同款项80万元,剩余14万元园区运营。现对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1日(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6221530 宋晶
2020年1月17日 |